长安城的冬气还没散尽,我随手从书案上抓过一本泛黄的《旧唐书》摊开,窗外风卷残云,枯叶打着旋儿落进案头。玄宗在位那会儿,这长安城就像个庞大的、生机勃勃的大熔炉,不管是胡商还是汉家子弟,在这座城楼上都能被吹得满脸通红。 “君不见,胡燕飞来双语语,能使胡马立踟蹰”,这话听着如何有点像是在调侃?实际上不然,这是李白在《胡笳十八拍》里,用一种近乎狂放的语气,把胡人那些怪的肢体语言给描画得活灵活现了。胡人见面不鞠躬、不下跪,就直挺挺地站着,手比划着,嘴里念念有词,那模样简直就像个没模子刻出来的雕塑。可偏偏这些胡人,看着嚣张,心里头却跟揣了个紧箍咒似的,生怕自己一不留神,就把那帮汉家子弟给“定”在原地了。李白写得妙,连那帮胡人自己都能被自己的动作逗乐,专挑汉人的软肋打,专挑汉人的面子往脸上贴。 说到贴脸,我想起李白自己当年在长安,也是给自己找各种理由。

那是一段日子,他认定自己就像个刚出笼的小猫,略微撒泡尿,就得在大街上撒泼打滚,还要把那些穿着华丽、讲究规矩的老官子都哄得没脾气。他说,自己这“猫气”忒上,稍一沾水,就浑身发痒,恨不得把那几千人给踩了个稀巴烂。结局呢?连他自己都把自己给弄哭了,还得求那些老官子给他退朝。

这一幕,若是放在现代,估摸得吓得 CFO 们连夜辞职,毕竟那是把“自我表现欲”和“职场亲和力”这两个劲往一起使了。 说到这“猫气”,我想起个具体的例子,就是李白在《将进酒》里把那个场面给彻底崩了。他对着整个朝廷,喊出“君不见,黄河之水天上来”,那是气势,那是真金白银砸出来的排场。紧接着就说了“高堂明镜悲白发,朝如青丝暮成雪”,这一嗓子下去,直接把那帮老官子的棺材板给压死了。咱们目前的年轻人,工作是为了生存,房贷车贷是为了生活,可李白这是在跟整个江湖讲道理,要在倾家荡产之后,还能活出个潇洒来。他那一套,纯粹是给自己找死,这一套,纯粹是给自己找乐子。 实际上啊,这话听着挺荒谬的。

为啥李白要用这种近乎歇斯底里的方式,去表达啥呢?我想,可能就是为了给这帮老官子看。

你看他们那副表情,慌得跟偷鸡摸狗似的,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一样。李白要是不会写诗,估摸早被他们给拽着走格了。

这年头,哪位还会为了一个地方、一份工作,把自己给折腾得七荤八素? 再换个角度想想,李白这种“自我英雄主义”,实际上也挺累的。他明明知道自己在胡搅蛮缠,明明知道那些老官子根本不理他,但他就是不肯认输。就像目前这互联网上的某些大 V,非要把自己包装成“知识界的大佬”,天天挂在嘴边,可惜没人信。他们自己心里清楚,不过是运气好点,要么是个“小透明”。 可李白偏偏不信命。他说“人生得意须尽欢”,他认定人生就是旷野,只要跑得快,就没哪位拦得住。

这种心态,放到目前,大约就对应着那些“卷王”了。

你看目前的年轻人,哪怕工作再难,哪怕工资再少,也总得摆出一副“我不怕死”的样子,非要逼着老板、逼着客户、逼着全世界都得给他们让路。

要是这事儿办成了,那简直比啥财神爷还灵验,能升职加薪,能拿得多拿得多,简直是人生赢家;要是搞砸了,那就得去“地狱”待业,还得受那些更有钱的人的羞辱。 这就有意思了。李白那套逻辑,跟目前的职场逻辑,简直就是异曲同工。只不过一个是“旷野”,一个是“格子间”。李白在旷野里撒欢、大笑、怒吼,认定那是自由;职场人在这格子间里卷、拼、熬,认定那是责任。可实际上,两者本质上都是一样的:都是为了那一份“面子”,为了那份体面,为了让自己活得更像个“人”。 我翻了翻那本翻到一半的《旧唐书》,发现玄宗那个年代,实际上也没少做“自我表演”。

那个皇帝为了 Prove 自己,为了给自己撑腰,时常得下跪、哭、拍马屁,搞得满朝文武都得伺候着他。

这就好比目前的老板,为了证明自己是行业里最牛的“卷王”,还得对着客户疯狂画饼,对着员工画饼,天天喊着“奋斗”、“梦想”,结局呢?跟真老板干的活,跟真员工干的活,差别可不是一点半点。 再说回李白。他别看是个诗人,也是个狂士,但他的骨子里还是忒“虚”了。他忒迷恋那种“随时能够消亡”的感觉了。他认定只要诗写得够好,只要脸皮够厚,就能把整个世界都征服了。可现实是,人终究还是人,总会遇到瓶颈,总会遇到那些拦路虎。李白要是真能活成那个样子,估摸早就被自己给气疯了,连那首诗都写不出来了。 故此,我不禁想问:我们是不是都忒渴望那种“李白式”的生活了?忒渴望那种不用讲话就能被理解,不用干活就能被崇拜的生活了?可实际上,这世界没那么好办。生活压根儿不是旷野,生活就是那些密密麻麻的格子间,充满了不确定性,充满了那些让你欲罢不能的诱惑,还有那些随时可能把你拉下马的挫折。 不过话说回来,李白写这首诗的时候,心里肯定也没那套。他大约知道,人生这场游戏,哪有那么多“君不见”的大场面?

哪有那么多“黄河之水”的豪言壮语?更多的是那些在角落里默默进食、就寝、喘气的日子。可偏偏李白偏要在大庭广众之下,摇着脚,笑着,大声地吼着。 这种劲儿,看出去,大约真能把那些老官子吓得尿裤子,能把那些迷路的老百姓给触动得热泪盈眶。出于在那一刻,他把自己当成了那辆“未出笼的小猫”,成了那只“不服输的猫”。可哪位料想,最终那只猫,如何就被那群猫给踩死了呢? 或许吧。

或许正是那些看似荒诞、看似疯狂的“自我表现”,才撑起了这大唐盛世的一角。

或许正是出于有人愿意为了那点“体面”,去胡搅蛮缠,去自我触动,去把自己折腾得像个疯子,这盛世才确实会有那么多辉煌的“高光时刻”。 我或许学不会李白那套“自我英雄主义”的逻辑,但我能够试着在格子间里,也给自己找点乐子。

哪怕那乐子是给自己找死,哪怕那是自己的“猫气”再高一点,只要还能在这条路上蹦跶,还能在这条路上“卷”个风生水起,那也挺好的。

毕竟,哪位又愿意在角落里默默死去呢? 夜深了,我合上书,窗外的月光洒在案头,照着他枯瘦的手,也照着我忙碌的脸庞。

这长安城的冬气还在,这胡马的胡语还在,这卷王的精神还在,而我也还得持续,在这充满不确定性的世界里,把自己折腾成一只“不服输的猫”,哪怕这猫,最终可能连这猫都表现不了。